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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討厭的勇氣
作者:岸見一郎、古賀史健
譯者:葉小燕
出版者:究竟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ISBN978-986-137-195-5

〈花兒讀書心得〉:「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今天要分享的是大名鼎鼎的《被討厭的勇氣》這本書。在我剛開店沒多久就遇到一位同學推薦我這本書,當時我還心想,這有甚麼好看的,書名不是已經說明一切了嗎?只要有被討厭的勇氣,不要在意別人怎麼看我,就可以得到幸福的人生。但事實是這樣子的嗎?兩年過去了,我發現自己是因為確立了核心思想過後才真正看懂這書裡想要講的是甚麼,而且這絕對不只是看了書名,或者看完全書,就能夠落實的智慧。所謂幸福的人生,是要用一輩子一步一腳印去走出來的目標,並不是現在擁有了甚麼特殊的智慧,就能當作幸福人生的保證書。

  為什麼我說落實這套思想需要先確立自己的核心價值呢?因為有許多人會打著「我有被討厭的勇氣」的旗幟,胡作非為。如果沒有搞清楚自己是一個人,是甚麼人?甚麼是人?甚麼是人類社會?何謂可為、不可為?這每一個問題都非常重要。只是恣意妄為地自持被討厭的勇氣,不重視自己做的決定發生的後果需自己承擔,那都絕對不是阿德勒學說想要傳達的理念。

  雖然這本書已經有名到很像全世界沒有一個人沒讀過似的,但我之前也只是聽過很多人分享而已。在還沒有拜讀過它本人之前,都好像《大賣空》裡演的只是觀看賭局後面的賭局,賭局後面還有賭局那樣,自己始終不是觸碰到撲克牌的那個人。這件事情給我一個警惕,就算對一本書再感興趣,聽過再多人分享,都不可能真的洞見當書的真諦,那個分享的人的分享內容完全屬於他自己,我只是處於隔岸觀火的情境。只有真正捧起書本本人,與之邂逅,產生的心得才會真正屬於自己。

  書的封面在最下方寫著令人震撼的一句話:「有人討厭你,正是你行使自由、依照自己的生活方針過日子的標記。」這句話很可怕,在於這個「生活方針」究竟是甚麼?可以隨意解釋嗎?如果有人說,我就是喜歡殺人,這就是我的生活方針,他可以用「這是我的自由,你可以討厭我沒有關係」來當作開脫的藉口嗎?不行,因為人類社會就是不允許人殺人,這是我們自遠古時代就立下的社會契約。那什麼是可以被自由行使的生活方針呢?以我自己為例,就是早睡早起、吃乾淨的食物、健身、閱讀、寫作,做這些事情沒人可以跟我說不ok,對吧?那我要擁有的被討厭的勇氣在於,只要是妨礙到我執行這五件事的其它事,又跟我自己沒關係,就會從現在開始慢慢被我剔除於生活之外。聽起來好像很冷酷無情,但這其實也只是對自己的人生清單進行整裡而已,漸漸趨向我想要的模樣罷了。

  這本書有一個反覆出現的關鍵思想相信大家也不陌生,即:「所有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阿德勒說:「要除去所有煩惱,唯有獨自一人存活在宇宙中。」但那是不可能的。書中提及「我們就算要感受孤獨,也需要他人的存在。只有置身於社會的脈絡中,才能稱為『個人』。」宛如「大隱隱於市」的亙古名言,避世易,但置身於人群之中卻始終保有自我,能意守丹田,那就不容易了。

  此書中也有論及跟上次分享過的《脆弱的力量》能夠相呼應的概念:「自卑感,是一種主觀的認定」。在德文中,自卑感「Minderwertigkeitsgefühl」這個詞是由「價值(Wert)」「較少(minder)」和「感覺(Gefühl)」所組成的。可以解釋成「自己是沒有價值的」、「自己的價值不過如此」之類的感覺。然而所謂的價值,就跟「個人」一樣,必須在社會脈絡中才能成立。「一張小朋友價值一千元」雖是一種台灣人的共感,但其實不是客觀的價值,如果從印刷品的角度考慮原本的價值,那張藍色的長方紙根本不值一千元。朱光潛說:每人所見到的世界都是他自己所創造的。物的意蘊深淺與人的性分情趣深淺成正比例,深人所見於物者亦深,淺人所見於物者亦淺。所以重要的東西始終都不在外面,而是裡面。

  有時候我們可能會遇到全身上下都戴滿金銀珠寶的人,看起來很怪異,與其說是美感有問題,不如說是自卑感作祟或是一種優越情結的表現。因為想靠一些看起來很貴的東西來自我膨脹,希望我們覺得他很有錢,終究還是活在別人的價值觀裡,過著別人的人生。雖然他們通常都不太好相處,但如果不小心還是遇到了,又被他酸言酸語貶低的話,我們只要同情他,覺得他好可憐就可以了,能閃則閃,沒有必要跟他一般見識。

  雖然有時候自卑感是能驅使我們更往前進步的動力,但健全的自卑感並不是跟別人比較而產生的,而是跟「理想中的自己」比較的後果。所以我認為三十而立之「立」,立於什麼很重要。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可以躺在功勞簿上吃老本,那就沒有一個理想中的自己可供趨近,毫無進步空間可言。不是有人說,真正厲害的人都不會覺得自己很厲害,因為如果已經夠厲害了,那要怎麼變得更厲害呢?

  有一次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覺得超級無敵瞎,驚駭於這個時代竟還有人會那樣想。他說外國人看到小朋友會問小朋友叫甚麼名字,他覺得可笑,他說中國人看到小朋友會問小朋友的爸爸叫甚麼名字,小朋友根本不夠格被問起姓名。我對這樣的說法非常不悅,我們的社會太喜歡不把小孩當人看,覺得小孩「就只是小孩」。雖然有這樣看法的人並不會承認自己是把小孩看做寵物或者東西,但他絕對給不出平等的對待。這本書中指出,我們不需要把小孩當成大人,但也不是把他當成小孩來看待,而是要把小孩「當成一個人來看待」;當他是和我們一樣身而為人的個體,真誠地對待他。

   我和劉先生兩人以前都非常愛生氣,兩個愛生氣的人在一起想必會有很多摩擦,但我們後來為了更和平的相處,都開始修練自己的脾性,當然那也是漫長的過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有恍然大悟的感覺,其實也可以跟我通過莊學修身的實踐做相容的論述。書中解釋,發脾氣是為了戰鬥,戰鬥是想贏得勝利,藉勝利來證明自己的能力。如果吵架吵贏了,贏的人是很爽,但輸的人並不會真正服輸,他會復仇,從別的事情上找碴,就是一種復仇行動。但難道這樣,別人對我們亂發脾氣的時候,就只能忍耐了嗎?不,「忍耐」的這個想法證明我們已經被捲入權力鬥爭之中了。是不是覺得人生好難?沒錯,就是這麼難。莊子說我們要外表謙和恭順,但內心就是時刻放一個注意力在自己身上;但又不能太謙和恭順,別人以為我們好欺負,就會隨意踐踏我們。所以修身養性是一生一世的事,沒那麼簡單。

  我常常會遇到一些朋友,對愛情很迷惘,找我商量。嘿,說實話,我自己也不是那麼清楚,雖然我跟劉先生在一起快十年了,但我也絕對不是甚麼愛情專家。每一對情侶之間,都一定有自己的問題,這些問題應該是這對情侶兩個人透過彼此對話尋求解方。兩個有誠意要在一起的人,我不相信會討論不出個所以然,如果真的討論不出來,那還是算了吧。每個向我尋求意見的人,通常我都會叫他去找書來看,如果跟我說,不愛看書,那,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這裡給一個關於「愛」,此書裡的說法吧:「人只有在感覺,只要和這個人在一起,就可以自由盡情地展現自我的時候,才能真正感受到愛。」如果每天都在吵架,感覺對方只想要贏過我們,那根本就感覺不到愛,對吧?所以我跟劉先生討論的結果就是兩個人都要修身養性,這是一種共同成長。如果只是一直覺得對方是錯的,我是對的,只有對方需要改正,我不需要,那這段關係真的就是很難經營啦。

  前兩天剛好有朋友問我,我怎麼做得到我想做的那些事。我知道這問題就好像,很多人想要減肥卻永遠減不下來一樣。大部分的人其實都知道自己要做甚麼、想做甚麼,問題只在於「做不到」。其實我的答案還滿離奇的,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應該找不到一個跟我有一樣理由的人,索性不提了。總之要做到自己想做的事,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活於世上,送你一句Gary的名言:「叫你媽他媽的閉嘴!」哈,當然不要那麼兇啦,也不需要真的對你媽這麼說,但我們必須很清楚地把媽媽的聲音在腦中關掉!不要再讓她(任何人)說的話對我們產生任何影響或是情緒上的攪擾,當然我說的是核心思想確立的情形下唷,不然就還是「聽媽媽的話,別讓她受傷。」反正不知道自己要做甚麼的話,何不滿足她?但通常很少人會不知道自己要做甚麼,只是不敢做,又拿媽媽在控制我們當藉口。

  書裡云:「關於自己的人生,你所能做的只有選擇一條自認為最好的路。另一方面,別人要對你的選擇做出甚麼樣的評論,這是別人的課題,你是無法干預的。」書中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即「課題分離」,宛如「所有的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煩惱的誕生其實都是因為太在意別人的看法。把人際關係捏成一團攪屎棍,當然會煩得要命。如果我清楚知道我就是要早睡早起、過規律的生活,身體健康才不會出亂子,值得我珍惜的朋友自然會尊重我的這個習慣。如果朋友約我去夜唱,我擔心他們會討厭我而不敢拒絕,那就沒有辦法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如果對方因為我們基於自己的生活模式而拒絕活動所以討厭我們的話,像這樣的朋友,主動跟他們切斷關係才是更明智的選擇。事實上,要不要因為早睡早起而拒絕夜間活動,這是我的課題;要不要因為我早睡早起不參與夜間活動而不跟我做朋友,那是別人的課題。只要搞清楚複雜的人際關係裡,現下這到底是誰的課題,人生真的會輕鬆很多啊。

  其實人本來就會有不想被討厭的本能,是一種衝動的慾望,要不然也不會把「被討厭」說成是一種勇氣吧?但是順著那種不想被討厭的衝動性過日子,就好像從坡道上滾落的石頭一樣,成為慾望的奴隸,連剎車都踩不得。真正的自由其實是將滾落的自己由下往上推的態度,呼應了最前面說的:「有人討厭你,正是你行使自由、依照自己的生活方針過日子的標記。」如果一心希望不被任何人討厭,唯一的作法是去滿足每一個人的需求,但這根本不可能做到,是一種對自己和別人都不誠實的生活方式。其實「介入別人的課題」才是真正的「以自我為中心」,別人要不要討厭我們,那是別人的課題,如果連這都想管,其實是超級自我的人,那怎麼可能不被討厭?

  最後,因為書中說要真正理解阿德勒心理學,並達到改變自己生活方式的目標,至少需要「現在歲數的一半時間」才夠。我現在30歲,也就是45歲才能達到目標。但我認為,這不過是一種說法,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認清自己並為了自己的人生而活,幾歲開始都不嫌晚,當然能越早開始越好,現在開始也不遲。但是45歲對我而言也絕對不是終點,只是一個回頭檢視的中繼站,修行,是一輩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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