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因緣際會之下得到了這本書。「在那個緩慢的年代/人們都是緩慢的去愛/我活在這樣的年代/對妳擁有那樣的愛」──書的封面右下角這樣寫著,使我困惑。雖然作者是朋友的朋友,然而我對作者何以非得緩慢去愛不可的原因一無所知。還好我很快就找到了答案,序裡寫道:「其實我是重度腦麻。」原本我想著,如果我要向他人分享這本書,是不是不應該標榜他的這一重身分?那會很像是在消費他的殘缺。無論如何我都希望閱讀者能夠專注於文本本身或者他耀眼的靈魂,而不是他身體的不方便。想至此就發現他其實很完整,殘缺的是我。
其實我原不大了解腦麻,上網搜尋了一些相關資訊,我不諱言,正是因為他的不方便,帶給我更多的感動,進而又影響了我的思考。一個男生喜歡一個女生,能怎麼喜歡?他給的是很簡單很簡單的喜歡,簡單到從中捨棄一點點成分都不能稱之為喜歡。這樣的喜歡可以綿延很久很久,我想著「每個人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時間。」他喜歡她喜歡了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