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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討論愛情》

作者:瑞蒙‧卡佛

譯者:馬英

出版者: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ISBN957-13-3274-7

 

〈花兒讀書心得〉:「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

  

  我會想要重溫《當我們討論愛情》這本小說,是因為前陣子看了《鳥人》這部電影。《鳥人》的前面三分之一相當吸引眼球,幾乎沒有間斷的動態超長鏡頭,很是好看。但中後就開始點有散掉,那是別話。全劇最令人驚艷的是愛德華‧諾頓的演技,著實使我嘆為觀止,但後面有點沒他事兒的感覺,仍是別話。電影中的過氣好萊塢明星(即鳥人)親自編導的舞台劇,劇碼就是《當我們討論愛情》中的短篇〈當我們討論愛情,我們討論的是甚麼〉。

  《當我們討論愛情》當中收錄了十四個短篇,這裡僅就〈當我們討論愛情,我們討論的是甚麼〉單篇發展心得。書的封面引了一小段〈當我們討論愛情,我們討論的是甚麼〉的內文:「我們不知道怎麼地談到了愛情這個話題。也許你覺得瘋狂,可是那仍然是愛情啊!不是每個人都一樣的。當然,有時候他的行徑也許很瘋狂,但他還是愛我的啊。雖然是用他自己的方式,但是他愛我,不要說他不愛。」

  你有和其他人討論過「愛」的定義嗎?像小說裡的兩對夫妻坐在廚房餐桌旁,邊喝著酒,然後談論起這個話題。有人這樣說,有人那樣說,沒有絕對的定義,誰也不認同誰。我們沒有辦法因為別人叫我們不愛就不愛,別人說愛就愛,認同、不認同,諸多爭論,到最後,我們只能歸於一個結論:「不是每個人都一樣的。」對嗎?

  如果「愛」是一種沒得爭論的東西,那我們大概就不會感到痛苦了。所以我想用荀子〈正名〉中所言:「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玄紐,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當然也是個人詮釋)不同的個體用不一樣的想法溝通,不同事物的「名」與「實」模糊糾纏。「好的」、「不好的」就無法辨別,「同」與「異」也分不出來。那想要傳達的意思一定會有不被了解的憂患,事情一定會有陷入困境而被廢棄的災禍。

  正是因為太多人想要假愛之名,行自私作為之實,使得「名實」不相符,才會造就這多爭端。此處說的「愛」,不只是兩個想要供伴終身的靈魂,還有親子、朋友、師徒……各種關係。我相信的是「真愛就跟鬼一樣,相信的人多,遇見的人少。」說「愛」的人很多,「真的愛」你的人卻很少。愛這個字,是圓的,是方的?沒人知道,但我相信的是,真正愛你的人不願使你不痛快。如果有人分明在傷害你,卻說那是愛(為你好?)肯定是以名亂實。我們之所以總是討論不出個所以然,甚至連在討論甚麼都可以模糊不清,是因為以「愛」為「名」的「實」是再一百萬年都定義不出來的。那就好玩啦,我們可以再說一百萬個故事來對「它」旁敲側擊,因為語言,是那麼的粗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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