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說。等咖啡」系列,第一百零七杯:
「他還是常打妳?」芳晴說。
「嗯,我後母對他的精神虐待也提升到了拳腳相向的地步,我不明白,真正相愛的人,怎麼會想要這樣折磨對方,而且他們又生下一個小孩,起初我覺得我妹很可憐,但她終究是欺負我的人的女兒,在她的教養之下,妹妹也會慢慢變成我再也無法同情的人,況且我同情她,誰又來同情我?爸爸每天為她做便當、切水果,要說不嫉妒,那是騙人的。我每天只有100元的零用錢,要自己解決三餐,她漸漸發現自己在家中的地位是比我高的,連他們養的狗,待遇都比我好,那狗是我爸買給她的生日禮物。在她心裡,我不是她的姊姊,只是爸爸前妻的女兒,寄住在『他們』家。我現在搬出來住,他們不能欺負我的身體,只是午夜夢迴我仍會想起自己是爹不疼娘不愛的小孩,妹妹輕視的目光在腦中盤旋揮之不去。還好光國謹守承諾,一直陪著我。」雨繪說。
「妳上高中有交到朋友了嗎?」芳晴說。
「我那時已經太退縮了,無法對人打開心房,沒有遇過像學姐這樣善解人意的人,雖然光國一直鼓勵我多與其他人接觸,但是每當我想透漏甚麼心事時,大部分的人都會像看到鬼一樣閃得遠遠的。也是我自己的問題,沒有人會想要承受別人的傷心事,久而久之我也不想講,跟別人總隔著一層,就交不到甚麼知心的朋友。」雨繪說。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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