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小說。等咖啡」系列,第一百四十七杯:
他穿著明黃色的耐吉背心,黑色滾邊。黑色的運動短褲,左下角繡著黑色耐吉式樣。腿細,腿毛捲。白底的中筒襪上有黑色「MSN」的字樣,深藍色的耐吉運動鞋踩著一層白底。短髮,中分,兩隻耳朵戴有銀色的圓圈小耳環。左手臂的背面刺一個小小的「X」,右手臂的背面刺一個小小的「XXY」。但芳晴想不起他的臉。
「小姐,完全沒有他面部的特徵嗎?」警察說。
「我想不起來。」芳晴說。
「妳其它地方記得那麼清楚,怎麼會沒看到臉,妳還知道他中分。」警察說。
「真的想不起來。」芳晴說。
「好吧,我們會盡量調監視器畫面,再麻煩妳幫我們指認。如果想起甚麼,可以打電話過來告訴我們。這裡簽個名妳就可以回去了。」警察說。
芳晴坐著的那輛禮車裡裝了一大袋金飾與現金,不知道為什麼在一陣混亂之中,車也沒鎖地就一個人也沒待在裡面。後來袋子就不翼而飛了,所有人問遍,沒人知道發生了甚麼事。那當中還有一顆夫家為表姊買的紅色寶石,據說價值不斐。芳晴說她看見了,人們問她為什麼不阻止,她說:「不知道。」而那人跟她說的唯一一句話是:「謝謝。」
「妳看見他拿了袋子?」姑丈說。
「沒有。」芳晴說。
「那妳怎麼知道是他?雖然他跟妳說謝謝是很奇怪,但是袋子呢?總要有證據吧?」姑丈說。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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