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有些人不知道怎麼計算親等,如果你因為不會算而講錯的時候,別人有可能會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所以親等的計算是非常重要的。就讓小花老闆免費地把你教到會(眼睛發光)!

這篇文所解釋的範圍是我國民法第四編「親屬編」的第一章「通則」,我會先列法條,再在法條之下舉例說明,開始囉!

§967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EX:直系血親指的是生你的人或你生的人。像是父母、祖父母、子女、孫子女。就是要有「生產」關係才能叫做直系血親,所以不要再說你哥是直系血親了,這樣我會以為你是你哥生的。比你大的就叫做「直系血親親屬」,比你小的是「直系血親親屬」。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EX:旁系血親的範圍就非常廣了,這裡「同源」指的是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甚至更上去的祖先,他們所生的小孩,除了你自己以及你自己的直系血親以外,全部都是旁系血親。你哥跟你的同源就是你的父母,所以你哥是你的旁系血親。你表哥跟你的同源是你的祖父母,所以表哥也是旁系血親。

那遠房表哥呢?像外婆的哥哥生的兒子比你媽大的就是你媽的表哥,你媽的表哥的兒子比你大的也是你的表哥,雖然很遠了,但你媽的表哥的兒子還是你的旁系血親。

 

§968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EX:親等來囉。直系血親很好算,重點就是「一世為一親等」。父母是一親等,子女是一親等。祖父母是二親等,孫子女是二親等。外婆的爸爸是?三親等!非常好,你已經學會了。

旁系血親比較麻煩,要先找到「同源」。剛剛有說,你哥跟你的同源就是你的父母,你算到父母是一親等,父母再算到你哥是一親等,加起來就是二親等,所以你哥是你的「二親等旁系血親」。

表哥,假設是姑姑的兒子,同源是祖父母,從自己算到祖父母是二親等,從祖父母算到表哥是二親等,加起來是四親等,表哥是「四親等旁系血親」。有沒有感覺了?

再來一題,遠房表哥,媽媽的表哥的兒子,與你的同源是曾祖父母,曾祖父母是三親等,曾祖父母再算到遠房表哥也是三親等,加起來是六親等,所以遠房表哥是「六親等旁系血親」。喔!其實沒有很遠耶,還在不能結婚的範圍內,所以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能夠結婚的旁系血親,同源至少要算到高祖以上喔!

 

§969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EX:這一條也是在親屬編中,後面沒有別的親了,所以我們所謂「親屬」就是「血親」跟「姻親」兩種而已,沒有別的了。姻親,有三種。(感冒用斯斯,咳嗽用斯斯,鼻塞鼻炎用斯斯。)不是~

血親之配偶,像是媽媽嫁給別人,那個別人是就繼父,繼父在沒有收養你之前都是你的血親之配偶,雖然不是血親,但是是姻親,仍然是親屬唷!如果收養之後是擬制血親,那個不在此範圍不題。

配偶之血親,比方我嫁給劉先生的話,劉先生是我的配偶,他的媽媽就是我的配偶之血親。所以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就是配偶之血親。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是在繞口令嗎?雖然字很多,但最簡單的說法就是「連襟」跟「妯娌」。如果我嫁給劉先生,劉先生是我的配偶,我姊就是他的配偶之血親,我姊夫就是他的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姊妹的丈夫之間的關係叫連襟,兄弟的妻子之間叫妯哩,這樣懂嗎?

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民法中所規定的親屬,並沒有「血親之配偶之血親」。那你說這是甚麼人呢?媳婦的父母,媳婦是血親之配偶,媳婦的父母就是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所以親家公、親家母,雖然叫得很熱絡,但他們其實不是親屬唷!

 

§970姻親之親系及親等之計算如左:

一、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二、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

EX:這一條雖然分成三款,其實都是廢話。總之是「姻親的親係及親等從其配偶」就對啦!好比說,我嫁給劉先生後,劉先生的媽媽是他的一親等直系親尊親屬,那就是我的「一親等直系親尊親屬」,只要把「血」改成「姻」就可以了,有沒有好簡單?以此類推吼!

 

§971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EX:這就不用解釋了吧?婚姻關係不存在,姻親當然就不存在啦!

 

終於打完了,有疑問或有疏漏歡迎提問與指教。你問到我不懂的,我剛好可以去查資料,這就是學海無涯呀!(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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